汕尾市人民政府
關于全市試鳴防空警報的公告
汕府公字〔2024〕8號
為檢驗全市防空警報系統(tǒng)的完好率、預警能力和報知效果,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,提高全社會防空防災應急避險能力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辦法》《汕尾市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〉細則》有關規(guī)定,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全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防空警報試鳴時間
2024年9月18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至10時45分。
二、防空警報試鳴范圍
全市范圍。
三、防空警報試鳴形式
防空警報試鳴按照“預先警報”“空襲警報”“解除警報”順序進行,每種警報鳴放時間3分鐘、間隔3分鐘。
預先警報:10時30分至10時33分,鳴36秒、停24秒為1遍,反復3遍,時間3分鐘。
空襲警報:10時36分至10時39分,鳴6秒、停6秒為1遍,反復15遍,時間3分鐘。
解除警報:10時42分至10時45分,連續(xù)鳴響3分鐘。
四、防空警報試鳴組織
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汕尾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。
五、防空警報信號發(fā)放
全市固定警報器、機動防空警報車同時發(fā)放防空警報信號;汕尾廣播電視臺及各縣(市、區(qū))廣播電視臺將同步發(fā)放防空警報試鳴實況。
六、其他事項
防空警報試鳴期間,請廣大市民注意聽辨,不必驚慌,保持正常的生產、生活秩序。
汕尾市人民政府
2024年8月1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