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高“三區(qū)”支教教師待遇 中央下達2.96億補助資金 本報北京11月18日訊(首席記者 高靚)記者今天從財政部網(wǎng)站獲悉,為提高邊遠貧困地區(qū)、邊疆民族地區(qū)和革命老區(qū)(簡稱“三區(qū)”)教師水平,近日,中央財政下達2014年“三區(qū)”教師選派工作中央補助資金2.96億元,比2013年增加1.58億元,補助資金專項用于“三區(qū)”教師工作補助、交通差旅費用以及購買意外保險等支出。 據(jù)了解,2012年,教育部會同中組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務院扶貧辦聯(lián)合實施“三區(qū)”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,計劃2013年—2020年每年選派3萬名優(yōu)秀幼兒園、中小學(含普通高中)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教師到“三區(qū)”支教一年。選派到“三區(qū)”的支教教師,支教期間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,支教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。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,并按月發(fā)放工作補助、交通差旅費用以及購買意外保險等補助。受援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(jīng)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,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財政負擔;中部省份由省級財政和中央財政按1:1比例分擔;東部省份由省級財政自行負擔。中央財政應分擔的選派工作經(jīng)費采取據(jù)實結算的方式。其他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(jīng)費由派出地負責。 據(jù)統(tǒng)計,2014年各地派出教師46024人次,其中義務教育階段派出教師42679人次,占派出總數(shù)的92.7%。 《中國教育報》2014年11月19日第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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